向儿子传授写字的要诀,并时常要儿子寄字来由他批,后来曾家举家到了南昌,曾国藩更是亲自指点。儿子的字深得二王阃奥,端秀飘逸,时下大官员家里的子弟,很少有几个写得出这样好的字来。只是笔力不足,秀逸中缺乏刚劲之气,正如他的为人一样,这大概秉于母亲的天性。
对于这一点,本就是书法大家的曾国藩知道无法改变。因此,他并不希望儿子今后当大官,尤其不能插手兵事,而在过去他甚至想过,倘若能中进士点翰林,谋一个校书衡文的清闲之职,做父亲的就感到满足了。
“亚美利加之法律”
看着手中笔记中所记的文字,曾国藩的眉头一皱,他知道纪泽将要报考的是“法律”专业。学以法律,难道将来自己的这个儿子准备当个讼棍吗
几乎是一种本能,对于“法律”,曾国藩都是持以反感,熟读史书的他很清楚所谓的“法”不过只是“用物”罢了,至于那句所谓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不是出自于商君书,不过只是后人的“臆想”。
三千年来所谓的“法”,从来都是帝王的工具。至于重法的“卫鞅”商君书中也曾言:太子犯法。“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而后人则以此事弄出了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以彰显法律之威,但却不知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不过只是臆想而已,或者说是用来蒙蔽,普通百姓的说法。至于“天子”,那就更不可能因为天子从来都是出口成法,自然不可能“庶民同罪”
因为天子不可能犯法
所谓的“王子犯
第459章 父与子(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