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门只能冻结了他在沈钢的股权,等待破产清算结束——而不是他在国内所有的资产。
沈钢突逢巨变,为了度过这个难关,沈家先说服亲家兼债权人的自己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在卫盛看来,10%股权看似不多,但沈钢毕竟不是上市公司,之前股权大部分掌握在沈进、丁玉、沈尧、沈飞、沈弘五个人手中。过于集中的股权使得外人很难插手沈钢的经营事务,更无法了解沈钢的经营水平和财务状况——这也是所有私人企业的特点。
破产清算程序已经启动,一旦他在债权人会议上选择债转股,再加上这10%股权,以及卫巧澜的份额,那么卫矿就能轻易地成为沈钢的第二大股东,这样的结果明显好过卫矿拿大量的资本与其他竞争对手争抢沈钢。
当然!这是最乐观的情况,女儿也未必会这么听话就是了!
上头要惩罚的是沈进,沈进一死,北平未必铁了心要整垮沈钢,更何况这家大型民营钢企雇员上万,也算是“大不能倒”,华亭政府和银行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沈钢这家优质的企业变成地方的包袱。只要他能说服债权人给予沈钢时间,那么沈钢的破产清算就顺势变成资产重组,想必利益攸关者都会乐见其成。
卫盛站起身来回跺了几步,随后背着手沉声道:“你需要多少时间,能筹集多少资金?”
“两个月!”沈弘迟疑了一下,“但我至少保证,筹资的资金不少于10亿!”
卫盛十分怀疑丁玉母子能否筹到这么多资金,不过无碍与他思考背后的利弊。他沉声道:“这不但是沈钢的生死存亡大事,也牵涉到我们卫矿的经营安全……这样吧,想
第十六章 睚眦必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