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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一六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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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 雇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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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上的所有条款也很理解。

    “是他们傻了还是我疯了?好端端自由人不做非给人当奴才,这些人看起来都不象是傻子啊。”

    阿德一时间还真不敢签署那些契约了,唯恐里面有啥他没看出来地陷阱,后来还是老李教授过来给他解惑:

    “这些人不傻,他们也不是贱骨头。一个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地民族,怎么可能天生愿意给人做奴才----这样做也是不得已的。”

    李教授详细阐述了那些人之所以自愿为奴地理由:关键是可以逃避税收和劳役----明朝法律,举人以上是不用交税的,也不用服役。全家投入大户人家为奴,就可以合法规避政府摊派下来的大笔苛捐杂税,以及越来越艰苦的劳役。

    所以读书中举,在明代是极为重要的一件事。之前家里再穷也没关系,一旦成为举人,就会有人自愿带着房屋田产前来投效,甚至自愿成为家仆……这已经成为明朝中后期的一股风气。

    读书人家里,哪怕仅仅为了面子,大多数人也通常不会对下人太严苛。而官府胥吏催逼税役,那可是经常闹出人命的。做仆人反而比做自由民舒服得多,也就难怪出现这种现象了。

    具体到临高县这边,穿越众队伍里当然没人中举。不过就算是借给那些县衙差役十个胆子,估计他们也不敢来县仓大院里收税,所以一旦这边证明了他们有足够力量保护自己人,马上就有大批当地人投效,倒也不足为怪。老李教授最后总结道:

    “说起来,有这么多人肯投靠我们,跟我们保留了当地官僚系统有很大关系……明王朝在临高县的政权现在仍然在按照原来习惯运作----那

八九 雇佣合同(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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