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年说完这句话后便转身离开,留下石头和林妮可两人站在原地互视着对方。
前者刚才说的话,其实是没有错的。
经过沈年的观察,这些天来外面鬼虫的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许多,走在城市街道上不出片刻便会被群虫追袭。
如果没强有力的武器做掩护的话,这里的难民是不可能安全的离开罗江。
更何况,沈年其实现在还不想离开这里。
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实力。
只要留在这里,多杀些鬼虫的话,便能获得更多的积分,从英雄联盟商店系统中购买更多更好的装备武器,这样他的实力便能以最快的速度提升上来了。
所以说,积分就是实力。
“。。。”
沈年和男枪来到了一处少有鬼虫出没的公园内,秋千和沙地上还沾染了许多大片深红血迹。
沈年望着面前屹立不动的后者身影好一会儿后,便微微地张开嘴说道:
“格雷福斯,你和我战斗一场吧。”
真是实力就是胆子,这话要是放在一天前沈年觉得不敢说出口,他和男枪的本身属性差得不是一星半点,是近半之多。
不过如今他有了速度之靴后,速度翻倍地提升上来,因此也让他的实力变强了许多。
虽然依然没有把握战胜男枪,他也知道男枪不会用尽全力对付自己的主人,不过沈年还是想和对方比试一下,看看自己如今的实力到哪种地步了。
当沈年说完话后,在下一刻他的身形便立即化作一道黑影地朝外边闪去。
两把
第14章 速度之靴(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