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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起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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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希望号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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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的七个条件,也被缩减成了三个条件。

    首先,兰芳国承认对大明的攻击行为,并诚恳认错和道歉。并且愿意赔偿黄金三万两,以彰显歉意。

    然后,兰芳国愿意将山口洋租借给大明,但每年,需要支付一定的租金。至于具体的数额,还在商讨。同时,大明也放弃对兰芳国降低国格,改为自治领的要求。并允许兰芳国继续向清国称臣纳贡。但在这个基础上,兰芳也要视大明为宗主国。

    这一条,是大明和兰芳互相妥协的结果。本来租借的地方是坤甸,但在兰芳国承诺不要租金后,就确定在了山口洋。至于字面上的商讨,不过是为了维护兰芳国的面子而已。

    至于兰芳国继续对清国称臣纳贡,大明也是有着较为长远的考量。毕竟大明这个字眼,和清国的忌讳太深了。想要用温和的手段从大清那里弄来人口,做贸易,那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兰芳国就刚好起到了纽带的作用。

    而放弃自治领的要求,也是时候不到。毕竟大明正在大力发展国内,没那么多精力顾着海外。且让兰芳国改成自治领,也等同于亡国。所以在现阶段,兰芳国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的。

    既然如此,大明也比较务实。将能拿到的好处先拿了再说,等以后发展起来了,还可以继续拿。

    最后,兰芳和大明互为最惠贸易国,人员往来,商业贸易,通通不受限。

    其实这一条,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人员不受限制,那大明就可以用最大的优势,吸引兰芳国的移民。

    而兰芳国显然也知道这一点,却碍于自身实力,无可奈何。因为大明在这一点上坚决不肯让步,

第四十六章 希望号条约(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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