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变相的土地兼并这会不会形成新的流民如何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钟繇拍了拍手,提醒众吏注意,他说道:“我们打算每成年男丁授田四十亩,成年女子授田二十亩,一个家庭有人从军的,按照相关规定增加授田。如果按照这个数量授田,基本上可以满足生存需要,但问题是,我们用什么办法才能防止农户出卖土地使用权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农户出卖一定数量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允许,这个数目大约是多少”
由这个问题随即牵扯到了“倍田”问题。“倍田”就是农户拥有授田数量的一倍或者两倍的用于休耕的田地。
以大汉朝的科技发展水平,还没办法大规模使用化肥,因此只能靠土地自身的肥力,再就是施加少量的农家肥,因此土地休耕是必要的。
地区不同,土地肥沃程度不同,倍田的数量也就不同。
倍田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土地使用权的出卖。
如果一个农户因为困窘而把倍田全部卖了,那他第二年怎么办所以即使允许农户出卖部分土地使用权,但也要确保农户手上还有倍田,还能勉强维持生存。
“要让百姓生存下去,要让他们富起来,靠赈济是万万不行的,必须要想办法让他们自救,即使他们遭到了天灾人祸也能自救,而唯一能救他们的就是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诸位在试行新制的时候,请务必在这一点上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钟繇躬身为礼,言辞恳切的说道,“我们在这里清谈是找不到解决办法的,只能靠诸位在推广新制的时候加以修改和完善了。”
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徭役制度是密切相连的
第0578章 实施(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