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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似火(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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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兰涛、阿德莱德、切尔西的证言,301240号法医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赔偿协议、收款条及相关书证等证据在卷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沈琦因感情纠纷,用随身携带的枪支将被害人田园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无论犯罪动机还是实施过程都较为恶劣,应该给予严惩,以警示後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鉴於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其亲属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同时被害人自愿递交书面材料谅解被告人的所作所为,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比利时王国刑法》第一百XX条第二款、第七十X条第一款、第四十X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沈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服刑日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於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布鲁塞尔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审 判 长 威尔士•库克

    陪 审 员 盖尔•希尔

    陪 审 员 菲比•格林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听到这个判决结果,旁听席上一片寂静,无论是沈氏家族各位人士,还是田园,神情都很复杂。

    这个结果,可以说在预料之中,意料之外。

    枪伤,在故意伤害案中属较重罪行,G据被害人的身体损伤程度,按以往惯例,刑期从两年到二十年不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庭对沈琦的量刑并不算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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