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无所谓的事。既然如此,按照快乐原则,为什么他要重复这种痛苦经验并作为一种游戏呢?答案也许是这样:离开是愉快的归来的必要前提,而后者才是游戏的真正目的。但人们观察到第一个动作,即离开,要比带有愉快结局的整出戏更为频繁。
对这类情况,单个案例的分析并不能得出肯定的结论。在公正的考虑之后,一个人会得到这样的印象,孩子把这种经验变为游戏还有其他动机。他一开始是被动的,为经验所压倒,但当他把这种经验作为游戏重复时,虽然带有不愉快的性质,他却是游戏的主动者。这种努力可以归结为一种要驾驭形势的冲动(即“权力”本能),它不取决于回忆是否快乐。还可以尝试另一种解释,即扔东西可能是一种冲动的满足,即对现实生活中受压抑的报复,它针对母亲的离开而发,具有一种挑衅的味道:“你可以走,我不需要你,我自己可以让你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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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超越快乐原则(3)
我们知道,其他的孩子也会用扔东西来代替对人表现出同样的敌对感情。于是人们怀疑,是否强迫行为在心理生活中的作用是产生深刻的印象,好像自己是主人,表明自己比快乐原则更为重要,可以不依赖于它。但在这里所讨论的案例中,这个孩子在重复不愉快的印象,只因这种重复可以获得一种不同的,但更为直接的快乐……
我们看到孩子们在游戏中重复的每一样东西都对他们的实际生活产生过深刻的印象,他们就这样发泄自己的力量,使自己成为局势的主人。但另一方面也很清楚,他们所有的游戏都受到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愿望的影响,即想要长大
第 8 部分(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