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因此不少从事贸易的人都很受当地酋长的敬重。
当时由于不少欧洲人前往当地骚扰,所以当地有华人社团从广东省招请团练,来到南洋担当类似保镖的角色,当中势力最大的是兰芳公司。
“兰芳共和国”全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是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
兰芳共和国最初并非政治组织,而是一家贸易公司。
清朝乾隆年间,广东嘉应人吴元盛因为谋划起义事泄,因而逃亡到婆罗洲,在当地创建了很有影响力的“聚胜公司”,成为该公司首领。
后来其下属罗芳伯的声望逐渐超过吴元盛,反而成为吴元盛的上司,罗芳伯遂成立“兰芳公司”。
后来不少当地的土著酋长都要求兰芳公司保护他们,罗芳伯就于1777年在坤甸成立“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并担任共和国元首,总揽国家保安及各部族之间的协调工作。
而各部族的内部事务,仍然由酋长负责。
早期未加入的部族看到兰芳共和国的成功,亦纷纷表示愿意加入成为成员部族。
在国势最高峰时,兰芳共和国的势力范围占有整个婆罗洲。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35岁的罗芳伯决定下南洋谋生,历经风浪,从一个叫“三发”的地方上岸。三发,即今印度尼西亚的西加里曼丹省。
罗芳伯来此之前,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早有许多人来到加里曼丹谋生。
他们大都集中在该岛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带打工。
有的在农村种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则在山区开采石油和煤矿。
1236 兰芳国最能证明华国是金字招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