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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节 《周礼》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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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771年是中国历史上的西周时期,为了加强统治,周王朝初期的统治者实行了封建诸侯的政策,把周王室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西周的属国。周武王去世后,年幼的成王即位,武王的弟弟周公辅政。周公是一位德才兼备并且忠心耿耿的臣子,曹操在《短歌行》中用“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来赞扬他的忠诚和认真。周公在分邦建国的基础上制定礼乐,总结,继承,完善,从而系统地建立了一套有关礼乐的完善制度。

    这其中主要有畿服制,爵谥制,法制,嫡长子继承制等等。畿(jī),是指王都周围的地方,所谓畿服制,就是畿内畿外的诸侯都要服事于周王。爵谥制,就是有关爵位和谥号的制度;爵位,又称为封爵、世爵,是指诸侯获封的封建等级;谥号,是具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去之后,根据他们的生平事迹和品德修养,制定褒贬,从而给予一个寓含善意的评价,或者带有评判性质的称号。法制就是指法令制度。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中最基本的一项原则,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也就是正妻所生的长子来继承。

    在众多的制度中,嫡长子继承制和贵贱等级制度应该属于最重要的制度了。在殷商时期,君位的继承多半是兄终弟及,传位很不稳定。周公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规定周天子的王位由长子继承。同时,把其他庶子分封为诸侯和卿大夫。他们和天子的关系是地方和中央,小宗和大宗的关系。周公还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君臣、父子、兄弟、亲疏、尊卑、贵贱的礼仪制度,来调整中央和地方、王侯和臣民的关系,来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这就是所谓的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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