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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罪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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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重要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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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慕森微微笑了笑对吴队长反问道:“怎么就不可能呢?这完全取决于罪犯当时开的是什么样的车,本人又是一个什么样的身份。”

    吴队长仍然还是不太理解的看着慕森,一时间还没有明白过来慕森话语中的意思。

    慕森见状便开口解释道:“吴队,如你所说,立交桥上是不太会忽然停车靠在桥边很长时间的,因为那样必定会引起过往车辆的注意,凶手抛尸就变的很难了。但是如果,那辆车是桥梁道路维修抢险的车辆,那他随时停车靠在路边就很正常了。只要凶手下车打开双闪,再围着车立上两三个安全警示路障,根本就不会再有人注意车里的人在做什么了。”

    吴队长似乎是完全没有想到慕森会有这样的分析,他更没有想到罪犯会以这种方式将死者抛尸于立交桥上。

    还没等吴队长纳过闷儿来,莫子棽就在一旁对慕森说道:“你分析的没错,如果凶手开着那样的一辆车停在桥上,确实就不会引起过往车辆的怀疑了。他只需要将尸体先放在车上,然后独自下车立路障、捆绑缢索,再上车将缢索的另一端绑在尸体的颈部,最后将尸体拖出车,抛出桥外,就可以了。整个过程,其实只需要很短很短的一瞬间,根本没人会注意到。而且,这样的抛尸方式也能充分解释了,为什么尸体会有颈椎脱离的现象了。”

    “那……你们的意思是说,咱们要找的罪犯,很有可能是一个路面维修工人?”吴队长惊诧的看着慕森和莫子棽,从他们的话语中分析出来了那么一个结论。

    慕森没有再说话,他径自走出办公室,要吴队长马上召开会议发布犯罪侧写。

   

第六十一章 重要的物证(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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