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唐朝地主爷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十九章 言商 5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刘赞和徐清的“亲密关系”知道的人本就不多,就算刘墨知道了,也对徐清有害物质。

    翻来送过来的那一堆文书,徐清心里暗骂,这副管事掌权三把火,第一把火烧到了积压下来的讼事纠纷上。

    这是沧州大换血之前,所积的近两个月讼事卷宗,徐清草草过目后,这卷宗竟有六十卷之多!其中有户役,贼情,婚姻,继立,债负等等之事。

    事多,其实还不是徐清郁闷的原因。徐清郁闷的是,这么多卷宗为何从冀南管事那里发下来。

    一问才知道,在唐朝时,军民讼词皆至下而上陈告。但是各分守道,还有一道中主理刑名的按察司,都可以接百姓讼词。

    接是可以接,但不可以亲自审理,需发往州县。至于州县,也不是什么案子都审理,一般民事都由乡间宗老裁断,有一句话叫“清官不断家务事”,就是如此。

    一般只有大案要案疑难案,这才交给州县审理。徐清看这么多卷宗,不由郁闷问到:“难道这地方知县都是吃干饭的不成?”

    伺候在一旁刑房司吏,向徐清说了其中的情由。要说这积攒的讼事,还是和之前说过的地方官考评有关。地方重教化,以平静无波,百姓和睦为妙。若一个地方老百姓好讼,就被称为健讼之地,吏部评价官员就会说治理出满地刁民。

    还有很多地方州县,都将四月至八月定为息讼期,理由时这段时间为农忙之时,尔等小老百姓应该安心种田。为了不打扰农事,咱们州县不接民间讼状,名为息讼养农。

    老百姓有了冤情,又没地方发泄,一怒之下,就越级上控。徐清眼前这一堆的文书中,就

第三十九章 言商 5(4/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