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废帝溥仪除了拥有皇后婉容以外,还拥有一个妃子,她的名字叫作“文绣”--蒙古旗人,封号为“淑妃”。淑妃文绣自1922年嫁给溥仪之后,始终跟随溥仪,并与溥仪共同生活了9年,但是,文绣于1931年秋,突然向天津地区法院起诉溥仪,并最终以庭外和解的形式达成了离婚协议,与溥仪分道扬镳了。这个事件在当时,轰动一时,时称“刀妃革命”--这里确有一段鲜为人知的秘密。1931年初夏,文绣突然从溥仪的住宅出走,去了哪里呢?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文绣通过律师,发出了一个律师函给溥仪。文绣的律师函,大致是这样写的:我文绣跟你溥仪,跟了9年了,你竟然没有和我过一次夫妻生活。我每天孤枕难眠,暗自流泪。这样的日子,简直就不是人过的。我现在正式向你提出分居。以后,溥仪你必须每月定一个日子,来和我同房一次,否则,我只能到法院去起诉你。淑妃文绣的突然出走,并发律师函,公然闹分居,此时的溥仪十分慌张,此事关乎大清皇帝的脸面,万万不可张扬。溥仪急得团团转。像个热锅上的蚂蚁。于是,溥仪聘请了大律师林廷琛,叫他去和文绣谈判。这个林廷琛律师,本身就是“清室驻天津办事处”这个“皮包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接到溥仪的委托之后,林律师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文绣下榻的住所,并试图劝说文绣回心转意、踏上归途。不料,文绣在林大律师眼前,却放声大哭,并说了以下的一番话:林律师,我直至如今,仍然是处《N-》女之身,九年了,受尽了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的虐《N-》待,现在我也是没有办法了,我也只能找律师,依法维护我应有的人《N-》权!文绣提出溥仪应尽丈夫的义务,和自
第十五章(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