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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赭红袍,血溅衣袍,使成红色。旧时宫廷里惩罚犯了罪的大臣或宫人,喜欢用陈铁做成的闷棍打在人的下腹,力道不轻不重,慢慢击打,看不出伤痕却会震慑腑内,造成出血,囚服染红,视为赭衣。所以又称‘赭红袍’。但此法因其手段极为残忍,民国初年已被《刑法》从刑罚律例中废除。看这位先生的伤显然动手之人深谙此道,下手有所保留,击打时间不长,现在只是轻微的内出血,不然的话,就是冯某医术再精,治好后也会烙下病根。”
这算什么手下留情?
我不由想起之前顾少顷挟持闵爷让我走时闵爷笑呵呵说过的话:“生在乱世,最容不得人做梦。少顷你这么护着小姑娘,实际是害了她。这人哪,早一天知晓世事艰难,明白凡事都需付出代价,未必是件坏事。常言说得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触目惊心,才可念念不忘。不然一梦梦过了大半辈子,醒来却不一定是好事。就像咱家当年,本以为大清朝不会轻易覆灭,还不是一把火被洋人烧了圆明园。满园子的珠宝毁得毁,烧得烧,宫人们被反锁在大殿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惨叫声,哭声,那叫一个撕心裂肺,痛彻心扉。可惜啊,纵使吼破了嗓子,抓烂了门缝,还是无人开门。后来八国联军又打来了北京城,咱家从紫禁城里逃了出来,从此这世上再无大清朝,再无闵公公。这么些年摸爬滚打,咱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这世道怎样变化,不求人,靠自己才是真理。咱家坏事做尽,不怕担此恶名,老弟怎么就不领情呢?”
师哥听了,只一味笑道:“我胆小,经不起这个风险。所以还请闵爷高抬贵手,放师妹先回去,我自随闵爷的规
第二十章(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