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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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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这么说,还得拜某个留小辫的“墨镜”吉他手所赐,他时不时为一些不必要的争执大打出手,而后被正义的使者们揪进看守所,或是因为懒惰成性吃了因放置过久,然后变得色彩斑斓的食物而卧倒公寓,总之一旦发生这样那样的意外,我便成了最好的顶替对象。

    虽然他总给我添些多余的工作,让我平白多出一堆事来,但我并不讨厌他,确切点说,我还挺喜欢他,在我看来,尽管他话不多,却是个豪爽之人,平日里也没少给我照顾。我喜欢称呼他为“墨镜”,并不仅仅因为他总爱戴一副好似熊猫眼圈般巨大圆柄墨镜的缘故,更因为他瘦削的脸盘实在是很适合这样的一个称之为墨镜的东西,而当他无所事事时,必会将那副墨镜摘下,然后仔细地擦了又擦,手法甚是地道,称之为艺术丝毫不为过,等到完工后,是个人都会怀疑那镜片是不是抹了鞋油或是亮白剂,竟能如此洁净,在昏暗的舞厅里似乎都可发出几百兆的亮光。

    对于这样一个如此珍视墨镜的人来说,我想来想去都认为,如果不称呼其为墨镜倒是一桩很对不起他的事来,我每每如此称呼,他都显出很得意的模样,可见他很是喜欢这绰号,如此一来二去,便成了这间小小酒吧里不成文的规定。

    我在三小时零七分的时间里,端了二十二杯咖啡和一百六十三杯饮料,外加七十九份水果拼盘,并给三十四张桌子结了帐,其间被一浓妆艳抹的女人纠缠了四分钟,两个穿着体面的男士为了放错牛奶和砂糖的咖啡,把我折腾了五个来回,一个看起来本不面善的年轻人给了我份颇丰的小费,本以为今晚的工作行将结束,谁知老板又叫住我。

    “快快,去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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