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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启人生之再造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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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四章 司法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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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不管罢了,其实不然。首先,以前大唐像是田宅、婚姻等纠纷,不准上诉得,通常是地方处理。你要是上告,是越诉。只有冤屈,可以循着之前说得那个管道去申诉,这叫直诉。

    可以上言告事得,只有两种,一种是事关国家安全和社稷前途。一种则是有莫大冤屈,这是人命官司才可以。其他一些纠纷,比方说,与人有经济上得纠纷,地方官征收租税不依法办理等等,是不准依照前面的那个诉讼程序上诉得。

    所以了,崔铉担心,这样会让百姓乐于兴讼。事实上,目前已经是这样了。以上这些越讼情况,自唐初至今,屡见不鲜,多次下令禁止都没用。以前还有地方官帮忙压制,现在他们不管治安,并且李忱不再禁止百姓上诉,情况只会更糟糕。

    还有大里寺得情况,一般人认为,大理寺是大唐的最高法院,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一般来说,大理寺不负责审判,他只是一个覆核得机构。除非在长安犯案,偏偏又是外地人,才会交给大理寺审判。李忱重新定义了大理寺得定位,真正让他成为大堂最高法院。而三司会审,则是有重大案件才会启动,如果没有意外,大理寺得审理,就是最终审理了。

    『兴讼成风?现在就没有吗。』,对于崔铉的话,李忱不以为然,『百姓愿意上告吗?若非走到绝路谁会愿意不断兴讼。』

    『况且,大部分这些越诉事件,都是因为地方官吏操守不佳才会导致。给百姓申冤得机会,正好给他们一个警惕。』

    『可以派出法官至地方审查,或者提升地方监察得职权,令其注意地方冤狱便可。』『有用吗?若是有用,如今也不会频频越诉。』唐代虽然禁止百姓越

第五百六十四章 司法改制(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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